天津市出台管理办法要求 国医堂提供5种以上中医药服务

来源
中国中医药报
时间
2011-06-09

本报讯 日前,天津市出台了《天津市国医堂管理办法(试行)》,要求国医堂开展5种以上中医药服务,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2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,控制门诊均次费用,减轻群众就医负担。

据了解,天津市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国医堂建设已有一段时间,市民们普遍反映良好,出台该办法目的是为加强国医堂的管理。

该办法要求,国医堂必须设有中医科或中医特色康复治疗室,开设有自身特色的中医专科(专病)诊疗项目,中医诊疗设备不少于5种。国医堂运用中医辨证论治处理社区的常见病、多发病、慢性病,开展中药、针灸、推拿、火罐、敷贴、刮痧、熏洗、穴位注射、热熨、导引等5种以上中医药服务;每年推广使用中医药适宜技术两项以上;国医堂的中医门诊量不低于医院总门诊量30%,中医门诊量同比增长10%以上;门诊均次费用及药占比同比呈下降趋势或持平,让百姓减轻就医负担。

在国医堂的人员配置上,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医疗机构医师总数大于20%,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2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。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1名高年资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。

《办法》规定国医堂将开展5项中医药服务,包括开展慢性病、传染病的中医药预防,实行中西医结合防治慢性病一体化服务,并在居民健康档案中体现中医药内容;开展中医药康复,运用中医药方法开展中风后遗症、肢残等疾病的康复;开展中医药保健,制订中医特色保健方案,开展中医特色的养生保健、食疗药膳、传统体育;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,编制、发放中医或中西医结合健康教育处方和宣教资料,运用多种形式宣传中医药防病、保健知识。(新报)